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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選送青年赴新南向國家深度研習實施計畫」

創稿文號:A1061016001

傳送方式:電子傳送

期︰2017-10-16

人︰國際暨兩岸事務處_古盼

號︰1060013069

別︰普通件

址︰10055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14

等︰普通

承辦人 :洪逸婷

關︰教育部青年發展署

電話 7736-5578

號︰臺教青署學字第1062312910

傳真 2356-6287

期︰2017-10-13

電子信箱:yt.h@mail.yda.gov.tw

附   件:教育部青年發展署選送青年赴新南向國家深度研習計畫1

     1.  0930d2accc2c6eabec9fd32d26a9a9b7_1062312910_Attach01.pdf 

主   旨:檢送本署「選送青年赴新南向國家深度研習實施計畫」,請轉知所屬相關單位及於網站協助張貼訊息,鼓勵青年學生踴躍申請,請查照。

說   明:
一、為推動「新南向政策」,培育我國青年參與國際事務能力,促進青年與東協、南亞及紐澳等國家之國際組織及非政府組織連結,進而充裕我國新南向人才庫,訂立旨揭計畫。
二、補助對象:18歲至35歲具中華民國國籍青年。
三、補助範圍:
()深度研習範圍:至國際組織或國際非政府組織,以個案分析方式觀察組織運作(含國際組織或非政府組織方案
運作、夥伴關係、募款方式、建立夥伴關係等),計6週以上。
()6週參與觀察期結束後,需停留當地510天,以田野觀察方式了解當地社會人文,並分析比較當地社會現象。
四、補助項目及額度:
()補助額度:每案最高補助額度為新臺幣15萬元,由本署邀集專家學者召開複審會議核定。
()補助項目:交通費、簽證費及保險費、生活費。五、申請及補助細節,請參閱附件資料。本署官網公告資訊:https://goo.gl/CTrnFv,如有問題,可寄信至yt.h@mail.yda.gov.tw洽詢。

正   本:外交部、各縣市政府(含各直轄市及金門、連江兩縣)、全國各大專校院

副   本:本署國際及體驗學習組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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