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7年(106學年度)「外交獎學金」
創稿文號:A1061127020 |
函 |
傳送方式:電子傳送 |
|||||||
|
|||||||||
分 文 日 期︰2017-11-27 |
承 辦 人︰國際暨兩岸事務處_古盼 |
||||||||
收 發 文 號︰1060015164 |
聯 絡 方 式 |
||||||||
速 別︰普通件 |
地 址︰100臺北市凱達格蘭大道2號 |
||||||||
密 等︰普通 |
承辦人 :陳珮柔 |
||||||||
來 文 機 關︰外交部 |
電話 :(02)2348-2057 |
||||||||
發 文 字 號︰外人考字第10641566790號 |
電子信箱 :emagent34@mofa.gov.tw |
||||||||
發 文 日 期︰2017-11-27 |
|||||||||
附 件:如文 |
|||||||||
主 旨:本部為鼓勵優秀青年投身外交工作,設置107年(106學年度)「外交獎學金」供國內各大專院校在學學生申請,請協助依說明各項辦理,請查照。 |
|||||||||
說 明: (一)申請條件: (二)申請程序及審核方式: 2、各校依據本部所訂定資格條件辦理初審並將合格名單造冊(如附件3),於107年2月23日(星期五)下班前函送本部(以郵戳日期為憑,逾時不予受理),由本部「外交獎學金審查小組」複審。 |
|||||||||
正 本:國立政治大學、國立清華大學、國立臺灣大學、國立臺灣師範大學、國立成功大學、國立中興大學、國立交通大學、國立中央大學、國立中山大學、國立臺灣海洋大學、國立中正大學、國立高雄師範大學、國立彰化師範大學、國立陽明大學、國立臺北大學、國立嘉義大學、國立高雄大學、國立東華大學、國立暨南國際大學、國立臺灣科技大學、國立雲林科技大學、國立屏東科技大學、國立臺北科技大學、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、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、國立臺東大學、國立宜蘭大學、國立聯合大學、國立虎尾科技大學、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、國立臺南藝術大學、國立臺南大學、國立臺北教育大學、國立臺中教育大學、國立澎湖科技大學、國立勤益科技大學、國立金門大學、國立臺中科技大學、國立臺北商業大學、國立屏東大學、國防大學、東海大學、輔仁大學學校財團法人輔仁大學、東吳大學、中原大學、淡江大學、中國文化大學、逢甲大學、靜宜大學、長庚大學、元智大學、中華大學、大葉大學、華梵大學、義守大學、世新大學、銘傳大學、實踐大學、朝陽科技大學、南華大學、真理大學、大同大學、南臺學校財團法人南臺科技大學、崑山科技大學、樹德科技大學、龍華科技大學、輔英科技大學、明新科技大學、長榮大學、弘光科技大學、健行學校財團法人健行科技大學、正修學校財團法人正修科技大學、萬能學校財團法人萬能科技大學、玄奘大學、建國科技大學、明志科技大學、高苑科技大學、大仁科技大學、聖約翰科技大學、嶺東科技大學、中國科技大學、中臺科技大學、亞洲大學、開南大學、佛光大學、台南家專學校財團法人台南應用科技大學、遠東科技大學、景文科技大學、東南科技大學、德明財經科技大學、明道學校財團法人明道大學、南開科技大學、中華學校財團法人中華科技大學、僑光科技大學、廣亞學校財團法人育達科技大學、美和學校財團法人美和科技大學、吳鳳學校財團法人吳鳳科技大學、環球學校財團法人環球科技大學、台灣首府學校財團法人台灣首府大學、中州學校財團法人中州科技大學、修平學校財團法人修平科技大學、城市學校財團法人臺北城市科技大學、大華學校財團法人大華科技大學、醒吾學校財團法人醒吾科技大學、南榮學校財團法人南榮科技大學、文藻學校財團法人文藻外語大學、華夏學校財團法人華夏科技大學、致理學校財團法人致理科技大學、康寧學校財團法人康寧大學、宏國學校財團法人宏國德霖科技大學、東方學校財團法人東方設計大學、台北海洋學校財團法人台北海洋科技大學、臺北市立大學、中信學校財團法人中信金融管理學院、大漢技術學院、和春技術學院、亞東技術學院、南亞科技學校財團法人南亞技術學院、稻江科技暨管理學院、蘭陽技術學院、黎明技術學院、臺灣觀光學院、法鼓學校財團法人法鼓文理學院 |
- 有意願申請者逕自備妥相關文件,於107年1月15日前送至國際暨兩岸事務處,由本處召開會議進行初審,並於107年2月23日前將合格清冊函送外交部「外交獎學金審查小組」複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