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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正「科技部補助國內研究生出席國際學術會議作業要點」

創稿文號:A1091230046
傳送方式:電子傳送
分 文 日 期︰2020-12-31 承 辦 人︰國際暨兩岸事務處國際事務中心_古艾榛
收 發 文 號︰1090016143 聯 絡 方 式
速 別︰普通件 地 址︰臺北市和平東路二段106號
密 等︰普通 聯絡人 :謝婉琳 
來 文 機 關︰科技部 電話 :02-2737-7987
發 文 字 號︰科部科字第1090077104號 傳真 :02-2737-7607
發 文 日 期︰2020-12-30 電子信箱:lwhsieh@most.gov.tw
附   件:如文

     1.  9bcbe56ef8fba45dd88f2bbe3eb1c277_109U0P013611_109D2033967-01.pdf
     2.  9bcbe56ef8fba45dd88f2bbe3eb1c277_109U0P013611_109D2033968-01.pdf

 
主   旨:修正「科技部補助國內研究生出席國際學術會議作業要點」,並自即日生效,請查照。
說   明:
 一、檢送修正「科技部補助國內研究生出席國際學術會議作業要點」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。
 二、本次修正重點略以:
  (一)修正第二點申請機構:配合本部受補助單位申請作業要點之修正,修正申請機構之資格條件,須核有出席國際
    學術會議之補助類別。
  (二)修正第三點受補助對象:因本部之補助對象係申請機構而非個別之申請人,為明確三方之法律關係,故修正「
    申請人」用語,均稱為「研究生」,並明定其係向申請機構提出申請。
  (三)新增第九點注意事項第四款:明定研究生參加會議時已畢業者,仍須經由申請機構向本部辦理經費結報。且視
    同當年度已獲補助,不得再以其他學術身分向本部申請出席國際學術會議之補助。
  (四)新增第九點注意事項第五款:明定申請參加之國際學術會議如以視訊會議為之,其參加人員以視訊參與會議者
    ,視為親自出席會議。
正   本:國立臺灣大學等(共300單位)
副   本:本部各司處及所屬機關(共25單位)、駐外單位(共17單位)(均含附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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