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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-內政部修正「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」第33條附表3

創稿文號:A1100712022
傳送方式:電子傳送
 
分 文 日 期︰2021-07-12 承 辦 人︰國際暨兩岸事務處兩岸事務中心_陳順明
收 發 文 號︰1100008625 聯 絡 方 式  
速 別︰普通件 地 址︰10051 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
密 等︰普通 承辦人 :鄭志雷
來 文 機 關︰教育部 電話 :(02)77366315
發 文 字 號︰臺教文(二)字第1100092634號 電子信箱 :jc1509@mail.moe.gov.tw
發 文 日 期︰2021-07-12  
附   件:總說明及修正前後內容

     1.  1460f64b9596fa082feb5ab40ccfe958_A09000000E_11000092634_doc2_Attach1.pdf
 
主   旨:檢送「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」第33條附表3,請查照轉知。
說   明:
 一、依據內政部110年7月9日台內移字第11009116424號函辦理。
 二、旨揭條文附表3業經內政部於110年7月9日以台內移字第11009116422號令修正發布。
正   本:各公私立大學校院、部屬機關(構)、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各縣市政府、本部各單位
副   本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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