修正「科技部邀請國際科技人士短期訪問作業要點」,並自即日生效。
創稿文號:A110112901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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傳送方式:電子傳送 | |||||||
分 文 日 期︰2021-11-29 | 承 辦 人︰國際暨兩岸事務處國際事務中心_郭燕雀 | ||||||||
收 發 文 號︰1100015523 | 聯 絡 方 式 | ||||||||
速 別︰普通件 | 地 址︰臺北市和平東路二段106號 | ||||||||
密 等︰普通 | 聯絡人 :張雅惠 科長 | ||||||||
來 文 機 關︰科技部 | 電話 :02-2737-7106 | ||||||||
發 文 字 號︰科部科字第1100070589A號 | 傳真 :02-2737-7951 | ||||||||
發 文 日 期︰2021-11-26 | 電子信箱:yhchang@most.gov.tw | ||||||||
附 件:如說明 1. 0b6638b14db4d7ee3e7338c9724b871a_110U0P009079_110D2029041-01.pdf 2. 0b6638b14db4d7ee3e7338c9724b871a_110U0P009079_110D2029042-01.pdf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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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 旨:修正「科技部邀請國際科技人士短期訪問作業要點」,並自即日生效,請查照。 | |||||||||
說 明: 一、旨揭作業要點修正(如附件)重點略以: (一)修正第一點、第四點及第七點:海外專家學者毋須親自來臺,以視訊或其他數位科技辦理邀請訪問補助項目, 爰刪除「來臺」之文字,並將「抵臺」、「在臺期間」等文字酌予修正。 (二)修正第一點、第二點、第四點等:為明確三方之法律關係,爰將「受補助機構」修正為「申請機構」、「受邀 請人」修正為「邀請對象」。 (三)修正第五點第二款:明定邀請對象未實際來臺,以視訊或其他數位科技「進行演講」或「指導科學技術」或「 諮議科技政策」,核給申請機構補助之項目(如演講費、指導或諮議等費用等)及規範編列補助經費應遵循之支 給規定。 (四)修正第十一點、第十二點:依據行政院110年5月10日院授主預字第1100101237號修正「中央政府各機關對民間 團體及個人補(捐)助預算執行應注意事項」相關規定,補助經費支用單據非屬補(捐)助機關之原始憑證,將 由申請機構存管並須對單據編號保存,以檢附收據、收支報告表、核定公文備函向本部辦理結報,並課予申請 機構落實單據存管之責。 二、檢送修正「科技部邀請國際科技人士短期訪問作業要點」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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