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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正「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國內研究生出席國際學術會議作業要點」部分規定,並自即日生效。

創稿文號:A1120317001
傳送方式:電子傳送
 
分 文 日 期︰2023-03-20 承 辦 人︰國際暨兩岸事務處國際事務中心_郭燕雀
收 發 文 號︰1120003350 聯 絡 方 式  
速 別︰普通件 地 址︰臺北市和平東路二段106號
密 等︰普通 聯絡人 :張雅惠 科長
來 文 機 關︰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電話 :02-2737-7106
發 文 字 號︰科會科字第1120015843號 傳真 :02-2737-7951
發 文 日 期︰2023-03-16 電子信箱:yhchang@nstc.gov.tw
附   件:如文

     1.  874d956d7cb03db91b08267d5d8750d1_112U0P002625_112D2006254-01.pdf
     2.  874d956d7cb03db91b08267d5d8750d1_112U0P002625_112D2006255-01.pdf
 
主   旨:修正「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國內研究生出席國際學術會議作業要點」部分規定,並自即日生效,請
      查照。
說   明:
 一、為放寬補助項目及經費報支規定,以提升效率,旨揭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修正重點略以:
  (一)修正第四點第一款第四目:鑑於實務上會議主辦單位完成審查作業時間不一,新增例外情形得於時限內完成補件。
  (二)修正第六點第一款:經費支用原則改採總額補助,得視實際經費需求,依據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規定之費用項目編列,並於核定補助總額內覈實報支。
  (三)修正第八點第二款及第十點第七款:新增經費分攤報支規定,獲補助申請機構得以自籌經費、本會其他計畫經費或其他機關(構)補(捐)助等經費來源,分擔研究生出席國際會議所需其餘不足之經費。
 二、檢送修正「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國內研究生出席國際學術會議作業要點」部分規定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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