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
Top

2025暑期赴大陸地區高校研習及交流申請

一、宗旨

輔英科技大學(以下簡稱本校)為培養學生之國際視野,鼓勵學生赴境外交流學習,促進與姊妹校之間的交流。

二、交流期間

20257月或8月間

三、交流地區/高校及日期

交流省份及學校

交流日期

活動日程

浙江省/溫州醫科大學

114/7/4114/7/1011

請點我

(合辦)

福建省/福建中醫藥大學

浙江省/浙江中醫藥大學

114/7/2114/7/6(線上)

114/7/7114/7/15(實體)

請點我

江西省/井岡山大學

114/6/24114/6/30

請點我

江蘇省/南京工業職業技術大學

114/6/30114/7/5

請點我

浙江省/衢州職業技術學院

114/7/2114/7/8

請點我

甘肅省/甘肅中醫藥大學

114/6/23114/6/29

請點我

安徽省/合肥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

114/7/8114/7/14

請點我

安徽省/銅陵學院

114/7/6114/7/12

請點我

福建省/福建醫科大學

114/7/8114/7/15

請點我

持續新增中…

持續新增中…

持續新增中…

四、需繳交之書面資料

本校申請表、陸校申請表(無則免)、家長同意書與切結書、中文自傳,各1份。

五、報名方式

自公告日起至11451(星期四)下午5點前,備妥申請書面資料至所屬系所進行審核後,送回國際暨兩岸事務處,書面資料不全者,概不受理。

六、錄取公佈日期

錄取名單於11458(星期四)下午五點前公告於本處網站。

七、交流學生須知

() 獲得甄選通過者,由國際暨兩岸事務處協助辦理出國相關事宜。

() 錄取學生具役男身分者,申請出國另應依照「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學生役男申請出國要點」辦理。

() 學生經甄選獲錄取者,非因不可抗拒之重大變故,不得放棄或中輟交流學生資格。

() 錄取學生應於確定出國前與本校訂定行政契約書。

八、交流學生責任與義務

  由本校推薦至海外研習者應參加行前講習會,並應於返台後二週內繳交海外研習報告書送各學系()及國際暨兩岸事務處備查,另應參加本校海外留學推廣說明會,提供個人留學經驗心得分享,以及協助日後國際生初到本校時生活適應等事宜。

瀏覽數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