輔英科技大學2024年赴大陸地區交流學生甄選
輔英科技大學2024年赴大陸地區交流學生甄選
一、宗旨
輔英科技大學(以下簡稱本校)為培養學生之國際視野,鼓勵學生赴境外交流學習,促進與姊妹校之間的交流。
二、交流期間
2024年5-7月間。
三、交流國家地區及錄取名額
交流省份及學校名稱 |
交流日期 |
活動簡章或行程 |
福建省 福建醫科大學 |
5/16至5/2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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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省 井岡山大學 |
6/22至6/2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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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 溫州醫科大學 |
7/2至7/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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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省 福建中醫藥大學 |
7/5 至7/1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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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 浙江中醫藥大學 |
7/6 至 7/1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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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省 合肥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 |
7/8 至 7/1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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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東省 東營職業學院 |
(待陸校公告) |
(待陸校公告) |
安徽省 蚌埠醫科大學 |
(待陸校公告) |
(待陸校公告) |
四、需繳交之書面資料
需繳交資料 (*必繳) |
份數 |
備註 |
*申請表 |
正本1份 |
附件 |
*家長同意書與切結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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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中文自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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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 |
五、報名方式
自公告日起至113年5月3日(星期五)下午5點前,備妥書面資料經系所核章後交至行政大樓2樓國際暨兩岸事務處辦公室,書面資料不全者,概不受理。
六、錄取公佈日期
錄取名單於113年5月10日(星期五)下午五點前公告於本處網站,另以e-mail通知正、備取生。
七、交流學生須知
(一) 獲得甄選通過者,由國際暨兩岸事務處協助辦理出國相關事宜。
(二) 錄取學生具役男身分者,申請出國另應依照「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學生役男申請出國要點」辦理。
(三) 學生經甄選獲錄取者,非因不可抗拒之重大變故,不得放棄或中輟交流學生資格。
(四) 錄取學生應於確定出國前與本校訂定行政契約書。
八、交流學生責任與義務
由本校推薦至海外研習者應參加行前講習會,並應於返台後二週內繳交海外研習報告書送各學系(所)及國際暨兩岸事務處備查,另應參加本校海外留學推廣說明會,提供個人留學經驗心得分享,以及協助日後國際生初到本校時生活適應等事宜。